2022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设施补助申报企业第一期核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18 10:26 来源: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持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41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20号)文件精神,落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精神,切实发挥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在企业生产中的使用效率,我中心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按照“成熟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对第一期申报的4家企业中的3家企业进行核查验收,核查结果显示符合补助标准和条件的设备共177台套,补助金额837.9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7月18日-7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联系电话:6243578;地点:湖北省龙展馆A座2楼;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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