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工作,保障全市广大水产养殖户生产安全,提高抵御灾害风险能力,确保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我中心制定了《2022年渔业安全生产指导意见》,并解读如下:
《2022年渔业安全生产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4个方面10条意见,主要针对自然灾害对渔业生产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意见,重点对组织领导、灾前、灾后、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指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处突能力,注重工作实效。
二是提前部署防灾抗灾,渔业养殖日常应当做好设施设备灯安全检查,及时关注气象情况。
三是灾害应急处置做好,针对干旱、洪涝、低温雨雪等不同的灾情提出不同的应对措施。
四是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适时统计灾害损失,及时抢修损毁设施,全面开展生产自救,大力开展技术服务指导,积极争取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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